English

科研动态

关于申报2021年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1年03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技局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1年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领域。市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围绕我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并注重产学研融合的创新平台。(6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生物医药;5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机器人、5G、大数据和云计算、增材制造;6大生产性服务业:现代金融、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会议会展;1大文旅产业:文化旅游产业。)

2.国家、陕西省以及我市已经立项建设或授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重复认定;研究方向与各级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的不再重复认定。

3.研究方向与定位。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对行业具有辐射和支撑作用。

4.基础条件与投入。科研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投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5.人才队伍建设。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且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近三年培养硕士以上人才不少于70名,其中博士以上不少于10%。

6.科研能力与成果。实验室应有重点学科支撑,且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10项以上,在国内外出版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篇(部),其中高水平代表作10篇及以上,获得专利受理及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5个,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个及以上,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不少于1项。

7.学术交流与开放共享。近三年承办学术会议不少于3次;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5家单位或50批次。

8.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本行业或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任期5年,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外人员担任,其中依托单位的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9.请各单位按照《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附件2),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申请书的编制工作,严把审核关,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项

二、申报程序

1.请以学院(二级科研机构)为单位,于202149日(周)上午11点前,将《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和《关于推荐申报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的意见》(附件3)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zhaohui666@nwpu.edu.cn。

2.2021年4月16日前,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申报人需按照申请书准备校内答辩PPT(10分钟内)。根据校内评审结果,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3.2021年4月22日上午11点前,推荐上报西安市科技局的实验室申报人请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hui666@nwpu.edu.cn。并完成线上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线上线下填报必须一致,线上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版,双面打印,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实验室主任签字后送至勇字楼216室。

4.申请书所有内容及附件须为非密材料,不得含有任何涉密信息。

联系人:赵慧 曹郑玉 88492142

上一条:关于科研系统“科研用章”模块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扩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