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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年07月05日 教育部 

教高函〔2023〕6 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 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 人才工作, 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 以创造之教育培养 创造之人才,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 性支撑, 定于 2023 年 5 月至 10 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 聚焦“五育”融合创

新创业教育实践, 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 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 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 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 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感召力。

——更国际。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 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 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 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 弘扬劳动精神, 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 造就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 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塑造力。

——更全面。 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 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 打通人才培养各 环节,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引领力。

——更创新。 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 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丰富竞赛内容和形式, 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创造力。

——更协同。 充分发挥大赛平台纽带作用, 促进优质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开放大学、开放产业、开放问题的良好氛围,助推大赛项目落地转化, 营造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共同合作、互相包容、互相支持的良好生态。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 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 量, 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 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 新文科建设,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 式深刻变革, 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 切实提高学 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 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 慧才干, 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 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 做有理想、 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 创新链有机衔接, 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推动形成 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 1—5 )。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详见附件 2 )。

(三) 同期活动。 即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仪式、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数发布会、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五、组织机构

(一) 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

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中央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天津大学承办。

(二)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 由教 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天津市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 负责同志作为成员, 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 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 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 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 成果, 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 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 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 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 一经 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 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根 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 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 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 年龄不超过 35 岁( 1988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 目审查工作, 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 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 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比赛赛制

(一) 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 (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 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 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 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 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二) 大赛共产生 4100 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

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 2300 个(国内项目 1800 个、国 际项目 500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600 个、职教赛道 600 个、产业命题赛道 400 个、萌芽赛道 200 个。

(三) 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 5 个,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 3个, 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 3 个,产业命题赛道每 道命题每所院校入选项目不超过 3 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总 决赛项目不超过 2 个。

八、赛程安排

(一) 参赛报名( 2023 年 5—8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 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 ) 进行报名, 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 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 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国际参赛项

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 www.pilcchina.org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 初赛复赛 ( 2023 年 6—8 月 )。 各地各 学校登录 https://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 校级账号由 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 各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应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

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 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三) 总决赛(2023 年 9—10 月)。大赛设金奖、银奖、铜 奖;另设省市组织奖、高校集体奖及若干单项奖。入围总决赛的 项目将通过评审, 择优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 决出各类奖项。大 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 https://www.ncss.cn) 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 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 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 关信息,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网站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 协调组织。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基教等职能处室共同参与, 组织做好省域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三) 提供支持。 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 为在校生 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四)扩大共享。各地各校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 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十、其他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归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一) 大赛工作 QQ 群号为 760259385,请各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萧潇

联系电话: 010-68352259

电子邮箱: jybdcw@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大厦 C3 座 邮编: 100044

天津大学 张诗阳

联系电话: 022-85351069

传真: 022-85351069

电子邮箱: tjdxcxcy@tju.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

邮编: 30007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刘坤

联系电话: 010-66097850

电子邮箱: 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

邮编: 100816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4.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5.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萌芽赛道方案

教 育 部 2023 年 5 月 19 日

附件 1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 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 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 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 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 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 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 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 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 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 结合以 上分类及项目实际, 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 “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 “四新”

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 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 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 须为本 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 分为中国大陆参赛 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 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 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三)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如 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 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 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 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 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 1 )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2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 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 1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0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 2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 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 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 的不予认可。

(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 1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0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 2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 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 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 1 )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2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 1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0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 2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 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 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 1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0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 2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 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 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四、奖项设置

(一) 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 金奖 180 个、银奖 360 个、铜奖 1260 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 项目设金奖 10 个、银奖 20 个、铜奖另定, 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 50 个、银奖 100 个、铜奖 350 个。

(二) 本赛道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商业 价值奖等若干单项奖。

(三)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 前五名)。

附件 2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 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新征程 乘风破浪向未来

二、主要目标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 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上山下乡出海”,乘风破浪向未来。通过扎实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刻理解 “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家国情怀, 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3 年 5—6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聚焦“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 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 振兴、组织振兴”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制定本地 2023 年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 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报送至大赛组 委会(电子邮箱: internetplus@moe.edu.cn)。

(二)活动报名(2023 年 5—8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 与 活 动, 组 织 团 队 登 录全 国 大 学 生创 业 服 务 网 (网 址 : https://cy.ncss.cn )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 服务网”或 “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5 月 29 日至 8 月 15 日。

(三)启动仪式(2023 年 6 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 6 月在天津市举行 2023 年 “青年红色筑梦 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 举办多项同期活动, 具体安排另行通 知。

(四)组织实施(2023 年 5—9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面总结历届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的基础上, 负责组织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关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挖掘乡村多元价值, 认真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大学生项目团队要积极深入基层, 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 助力乡村振兴。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 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 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总结表彰(2023 年 9—10 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

目要求, 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 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 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 须为本团队策划 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 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 不含在职教育);国 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 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 须为参加“青年红 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 取消参赛资格。根据 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 1 )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 2 )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 1 ) 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 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

3.创业组

( 1 )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 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 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 2 )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 记注册, 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三)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 60 个、银奖 120 个、铜奖 420 个。

2.本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最佳公益奖等单项奖。

3.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 “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前 五名)。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 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统筹资源、加强保障。 各地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以及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通过政策倾斜、 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三)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应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 传工作, 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 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 精神风貌。

(四) 敢于尝试、积极创新。 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 传播与销售途径, 引导、助力红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 积极创新 创业。

附件 3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 赛道, 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组织学生开展就业 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二)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三)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 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 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 不含在职 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二)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 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1S 人(含团队负责人), 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 须为本 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 在大赛通知下发之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 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 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 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 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 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 2018 年 6 月 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 60 个、银奖 120 个、铜奖 420 个。

(二)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前五名)。

五、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 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附件 4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产业命题赛道,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发挥开放创新效用, 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 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二) 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 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三) 立足产业发展, 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 科建设, 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 推动大学生更高质 量创业就业。

二、命题征集

(一)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 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 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征集命题。

(二) 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 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 基于企业发展真实 需求进行申报。

(三) 命题须健康合法, 弘扬正能量, 知识产权清晰, 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三、参赛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 择一题参加比赛, 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 每个 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 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 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 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学 生(即 2018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 2023 年 8 月 15 日前正式入 职)。

(三)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 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不得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或物权。

(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如 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四、赛程安排

(一) 征集命题。请命题企业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 24:00 前 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 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 命题申报。

(二) 命题发布。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 对企业申报的产业 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于 6 月下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 网公开发布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 官网(网 址: www.pilcchina.org )公开发布。

(三)参赛报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 核参赛对象资格。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 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 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 官网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 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3 年 8 月 15 日 24:00。请命题企业、 学校及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查看校企对接的具 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四) 初赛复赛。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参赛报名等情况自行决定, 项目评审可邀请出题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各地应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 与推荐工作。各地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

(五) 总决赛。入围总决赛项目通过对策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等环节, 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与大赛整体安排保持一致。

五、奖项设置

本赛道设置金奖 40 个、银奖 80 个和铜奖 280 个。

六、其他说明

(一)大赛组委会不保障所有命题均可揭榜及提交对策满足 命题企业要求。本届大赛未获揭榜的产业命题, 经命题企业同意, 将在大赛平台持续发布,可申请参加下一届大赛。

(二)命题企业需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 按照大赛的流程和 要求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和高校在赛后积极启动项目 对接会,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

附件 5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萌芽 赛道, 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 发现和培养基础学科和创新创业后备人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 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 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 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 升创新能力。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不超过 15 人),允许跨校组 建团队。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 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 能创造性地 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 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可以是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学生赛 事获奖项目或作品。项目不只限于 “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 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二)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 无任何不良信息, 不得借

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 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涉及他人 知识产权的, 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 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 一切法律责任。

四、赛程安排

各地成立有基础教育部门参与的大赛萌芽赛道工作小组,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一) 项目遴选( 2023 年 5—8 月)。各地要做好本地优秀 创新项目的遴选工作,遴选环节和方式等可自行决定。

(二) 项目推荐(2023 年 8 月)。请各地于 8 月 31 日前, 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不超过 10个参加全国总决赛萌芽赛道的项目。

(三) 网络评审(2023 年 9 月)。根据萌芽赛道评审规则评 选出 200 个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其中前 60 个项目参加总决 赛现场比赛。

(四)总决赛(2023 年 10 月)。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的 60 个项目参加现场展评, 通过项目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 决出奖项。

五、奖项设置

本赛道设置创新潜力奖 20 个。入围总决赛但未获创新潜力 奖的项目,发放“入围总决赛”证书。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3 年 5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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