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3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及代码 | 招生计划 |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 剩余 计划 | 复试 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政治/英语 |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 总分 |
学术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3 | 92 | 11 | 13 | 50 | 70 | 310 |
学术 | 083500软件工程 | 3 | 0 | 3 | 3 | 50 | 70 | 310 |
学术 |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3 | 1 | 2 | 2 | 50 | 70 | 300 |
专业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198 | 83 | 115 | 150 | 50 | 70 | 365 |
专业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5 | 3 | 2 | 2 | 50 | 70 | 310 |
专业 | 085410人工智能 | 7 | 2 | 5 | 7 | 50 | 70 | 310 |
学术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退役士兵) | 2 | 0 | 2 | 2 | 50 | 70 | 280 |
专业 | 085404计算机技术(退役士兵) | 6 | 0 | 6 | 6 | 50 | 70 | 335 |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2023.3.29 9:30-15:00 | 计算机学院楼335 | 学生报到、资格审核等 |
2023.3.30
| 9:30-10:30 | 实验大楼b107、b209-1、b209-3、b309-1、b309-3 | 机试环境熟悉 |
10:30-13:30 | 机试 |
13:30-14:00 | 心理测试 |
2023.3.31 9.30-18:30 | 计算机学院楼,具体房号当天电话通知 | 面试 |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成绩单原件;
2、资格审核流程:
(1)学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应届),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本科成绩单原件、四或六级成绩单;
(2)所有考生交(按后面顺序摆放好) 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学位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往届)、本科成绩单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学院给考生发的调档函针对非本校应届统分生,若最后被录取,请考生按照调档函要求的时间在自己单位或学校调取自己的档案。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专业知识笔试采用机试,机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编程能力,上机考试为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和算法能力测试。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素质面试中一并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学院需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原则。即: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人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全程记录。各学院需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专家小组现场、考生现场情况),严防违规违纪和助考行为。
六、录取工作
1.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由各考核内容成绩构成,各考核内容以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 = 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 +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 + 机试*30% +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成绩*5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5% + 复试成绩*45%
3.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公布时间:2023年4月6日前
公布方式:学院网站公布
4.录取原则
录取按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
七、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信息公开
1.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九、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
1.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2. 学院设立如下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电话:029– 8843152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计算机学院886信箱 邮编710129